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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章 第三章逆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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咩咩咩....

献在羊咩声中睁开眼,一睁眼便看到一只羊羔,睡眼惺忪的坐了起来,一边拂去身上沾上的羊毛一边问:“生了?怎么不叫吾?”

恒吾一边按揉一只母羊肚子让母羊排出胎衣一边答:“才两只,吾忙得过来,汝多睡一会。”

恒吾部落不算大——大平原上也不支持人口众多的大部落存在——只两百余人,在大平原上算得上数一数二的部落,人多,能种的地也就多,地多粮食也就多,供冬季食用之余还可以用来养更多禽畜。

部落里养了一百零七只山羊,一百零四只母羊,三只公羊。

母羊中有成羊七十四只,山羊一个春秋产两次羔,一次春季一次秋季。

上一个秋季山羊发/情时,共五十三只母羊怀上,为了照顾这些山羊,部落里的大人这段时间轮流睡在羊圈以便在母羊分娩时帮忙。

献虽是客人,但客人也不能白吃白喝,被安排一起轮值。

胎衣很快排出,母羊下意识想舔进嘴里啃了,恒吾一把推开羊头。

“不能吃。”

恒吾收起胎衣扔进一个陶盆里。

“不好,巫,这只母羊难产了。”

恒吾赶紧跑过去,献赶紧起身跟上,凑近一瞧,脸色立时凝重。

居然是蹄子先出来。

不论是人还是动物,产道就那么大,开到最大后还会收缩,而幼崽的脑袋是最大的,一旦错过最合适的产出时间就别想出来了,因此其它部位先出来是大忌,蹄子先出更是大忌中的大忌,脑袋在最后面了。

献得出结论:“没救了。”

恒吾皱眉,须臾,伸手抓住羊羔蹄子用力往里推。

献愣住:“汝做什么?”

“既然蹄不能先出,那就推回去。”

“这是活的生物,不是泥胎....”

“就算不行也不过一死。”

献语塞。

一番推挪后,恒吾终将羊羔推回母羊肚子里,但不知是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母羊没力气再次分娩还是哪又出问题了,羊羔始终不出来。

献道:“汝要不将羔拉出来?拉脑袋。”

恒吾不由看着献。

献解释道:“既然可以推回,自然也可以拉出。”理论上是如此。

恒吾将手伸进母羊身体里摸索羊羔,一番摸索后确定羊羔目前的胎位,缓缓推动羊羔,让羊羔的脑袋朝外,再一把将羊羔拉出。

好消息,顺利分娩。

坏消息,翌日母羊与羊羔相继咽气。

死了的羊都要加餐,恒吾主动申请帮忙今日的烹饪。

众人佩服,你都接生一天一夜了,居然还有力气做饭,精力无极限啊。但部落里做饭的都是老人、妇、稚童,弄熟食物需要费更多时间,忙了一日,大家都累,有人愿意主动帮忙,让众人早点吃上饭,众人没理由拒绝。

献直觉恒吾不会老老实实烹饪,遂跟着去了处理食材的地方。

部落今日的食材很丰盛,全是羊。

难产死了的母羊扔掉可惜,产的公羊羔虽然是活的,但部落粮食有限,养羊是为羊乳,非为吃肉,且母羊发/情时需要公羊可以去野外抓,交/配完了还能宰杀吃肉,因此产的公羊羔皆加餐。

恒吾果然没有老实烹饪,拿着燧石刀将难产死了的母羊肚子剖开,掏出所有器官观察,尤其是子/宫。

若羊羔已产出便研究子/宫的变化,若羊羔还没产出则一起研究。

恒吾盯着宫室里的羊羔:“不一样呢。”

献问:“什么不一样?”

“有的羊羔被脐带缠住,有的羊羔位置不对,还有的羊羔是个头太大。”恒吾若有所思。“难产的原因真多。”

献知道女人死于生育的概率,两百分之一,在女人的众多死因中连前十都进不去,但要说难产的原因,不知道。

解剖人,吃人的经历这年头大部分人都有,但正常人也不会闲的没事去剖开产妇肚子研究一下,做饭就是做饭,没必要下锅还要折腾一番食材。

人尚且如此,何况对羊。

恒吾问献:“汝说,这些原因是否也存在于女人身上?”

献:“这吾也没法找个妇来剖给汝看。”

“吾倒是剖过妇。”

献:“....”

“吾母在采集时遇到狼袭击,为保护幼崽与狼同归于尽了,吾剖开了她的肚子。”恒吾回忆道:“她肚子里的崽与刚出生的崽不一样,没有五官,还有一截尾巴。”

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,如今的人们对母的定义已经不像过去一样宽泛,部落所有成年的女人都是自己的母,和生母完全区分不开,如今的大部落已经能区分开生母与众母。

只称一个母字,多半是生母。

姐妹怎么活到这么大没被人打死的?

沉默一息,献问:“汝彼时几个春秋?”

“七个。”

不大不小,难怪没被打死,再大一点就懂事了,可以狠下手收拾,再小一点养到如今消耗的食物还不多,沉没成本少打死不可惜。

献疑惑的问:“汝为何想剖开汝母之腹?”

恒吾一边研究羊羔一边抬头看了眼献,眼神中竟透着讶异。

献不解:“怎么了?”她的话有什么问题吗?

“你是第一个问我这个问题的人。”

一般人看到你剖母腹脑子就该呆滞了,献腹诽。“那汝的答案是什么?”

“死者与生者同存于世,但我从未见过归来的死者,可见别后不会再见,吾与母道别,却未与她腹中崽道别,隔着肚皮也看不到,遂剖之道别。”

献:“....”虽然大家都是人,但吾为何无法理解汝的想法?

将母羊皆剖腹研究一番后恒吾终于老老实实处理食材,宰杀公羊,将羊皮整张剥下来,羊皮冬日御寒的效果比布帛更好,不能浪费。

恒吾的手法甚为娴熟,剥下来的皮没有一点损伤,与献的手艺不分伯仲,但献的剥皮手艺来自两百多年的积累,只读过二十余春秋的恒吾不免透着诡异。

俩人合作宰羊、剥皮、剖腹,其她人处理剥皮后的羊,将羊内脏掏出,羊肉肢解成块或条再清洗,羊肝、羊心、羊腰子等内脏清洗再捣碎以便煮食,肠子、胆等吃了会生病的内脏喂部落周围一起生活的狼。

羊全部剥好皮,见其她人还没处理完,献与恒吾一起帮忙,尽快将一部分食材处理好。

一次烹饪太多食物若吃不完就会坏掉,过去没有制冰的石格子,即便会坏掉也只能尽快将所有食物烹饪好并吃光,但如今有专门储冰的窖穴,肉放进去可以保存很久。因而处理好足够部落两百余人吃一天的食物后,众人便将大部分羊肉放进陶罐里,加水,放到火塘上炖煮,等煮得差不多后再依次加入野菜野果,小部分羊肉串起来烤熟。

剩下的食材继续处理,但处理好后不烹饪,皆存入储冰的窖穴,明日用时再取。

完全忙活好时献站起身,感觉自己骨头都是僵硬的,眼前还有点发黑。

“奇怪,明明活动并不大,为何感觉比狩猎时追着猎物跑一日都累?”

恒吾道:“狩猎时身体姿势一直在改变,可以调整得舒服些,烹饪时大部分时候都保持一个姿势,且做的事又很琐碎,人会累得更快。”

“汝说得吾有点羡慕男性了。”

恒吾回以茫然的表情。

献答:“妇、幼崽与老人都不能离开部落太远,不能离开部落太远便无法获取更多食物,便需承担做饭的活。虽然都曾有过幼崽,也都....不对,大部分人活不到老,老人可以忽略,但男人不会怀孕,总得来看,男人一生中做饭的时间比女人少。”

恒吾道:“各有好坏,不过吾可以接受做饭的繁琐,对吾而言,当是好大于坏。”

献笑道:“那吾是好坏各半。”

在众人起床时,朝食终于炖熟。

羊身上的肥肉被单独取出来,怀着幼崽的妇一人一碗,羊的肥肉不多,分完妇后便不剩几块,由部落里带回食物最多的几个大人一人一块,不肥的肉众人自由取用,吃饱为止。

恒吾非妇,但是巫,别人分到一块肥肉,她分到两块。

献看着恒吾碗里的肥肉,忍不住叹了口气。

恒吾忽将一块肥肉夹到献碗里。

献看着碗里婴儿拳头大小满是肥膏的羊肉,茫然。“做甚?”

“汝一直看着吾碗里不就是想吃肥肉,从汝。”

“吾不是想吃肥肉,只是觉得心情有点低落,很久以前,该分一块肥肉就分一块肥肉,不会因为旁的原因多一块。”

恒吾也听说过这人的长寿,比传说中活了近两百春秋的拂晓活得还久。“婴儿会长成大人,大人会老去....也可能不会老去,但都会死去,人尚且有这样的变化,何况旁的。”

“时移世易。”献神情恍惚道。“吾只是茫然,这样的易会走向何处?”

恒吾也不知道,但羡慕道:“吾不知,但一直活下去一定会看到。”若她也能像眼前人一样长寿该有多美好。

“若吾无法适应呢?”

恒吾理所当然道:“除非变化是变得让人完全无法生存,否则只要还有一丝活着的可能,没有什么变化是不能适应的,适应之后便是改善。就像这大平原,汝瞧它宜居否?”

献就算昧着良心都说不出大平原宜居的话,只能说:“能活人。”

恒吾点头。“能活人,活下来便可改善它,汝看山脚的田,都是改善而来,在吾等到来之前,这里什么都没有。”

献赞同:“天大地大活着最大。”

说罢,献将肥肉夹回给恒吾。

恒吾不解。

献道:“吾要吃肥肉会自己获。”

恒吾无所谓的夹起肥肉送进嘴里,轻轻一咬,甘美的油脂从炖得软烂的肉里溢出,美得令人陶醉。

一日两餐,朝食是最重要的一餐,下一餐要等到日落,每一个大人都吃下了四合(约两斤)的肉,吃饱后,准备去远处采集与狩猎,晚上可能回不来的大人走的时候带上了一包烤肉离开,不准备去远处的大人则拿着工具出门,留守的老人、妇、幼崽与几名大人继续给羊群接生。

母羊并非时时刻刻都在分娩,等待时众人很自然的开始聊天,坐在羊圈里,聊天自然离不开羊,离不开各色动物们。

一名妇道:“可惜豕不产乳,不然与羊一起养起来,每日杀一头,每日都有肥肉。”

麋是大地上最常见的大型动物,从大河的上游到大河下游麋群遍地,也是诸部落食用最多的肉类,但乳少,肥肉也少,养起来不划算,因此很少有部落养麋。

羊虽然肉量不如麋,但胜在产乳多,可以给婴儿提供口粮,也可以在冬季食物匮乏时提供食物。

豕的肉量与麋不分伯仲,乳不如羊,但有个优点,肥肉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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