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甚至不知道,他现在找了女朋友没有,有没有和他曾提过的那个女生在一块,或许他应该是没机会的,那个女生已经被其他男生抢走了。
林梧总是这样子木讷,面对喜欢的人都不主动行动,只会远远给予包容的安全感。
他不懂,女孩子要的可不仅仅是这些。
我自嘲,不懂的人岂止是他。
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。
可,我懂得太晚了。
在医院待了七天,我出院了。
姐夫如今赚了一些小钱,购置了一辆小车,姐姐和他来接我回去,以免路上的时候我被风吹到。
车子行驶在路上,我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公路,它们飞快后退,远方的城市也离我们越来越远。
那座城市,我高中的青春就是在这里。
回不去的青春,就如同此刻正倒退的城市。
这天,哄了娃儿睡着,我拿手机刷视频,划过一个个视频,看着别人的生活,虚假的或真实的,都与我无关。
我觉得我好懒,懒到都没给任何一个视频点赞。
直到我刷到了一个视频,视频里讲述了一位读者写给史铁生的一段文字,这段话是这么说的:「一个人,十三四岁的夏天
在路上捡到了一支真枪
因为年少无知,天不怕地不怕,他扣下了扳机
没有人死,也没有人受伤
他以为自己开了空枪
后来他三十岁或者更老
他走在路上听到背后有隐隐约约的风声
他停下来,转过身去,子弹正中眉心」
视频自动播放,这段话也一直再重复,我没有切到下一个视频,这段文字击中我的内心,将我击打得很痛,所以我蜷缩着双腿紧紧拥抱自己,我依然没有感到舒服,是说不出来的难受,眼泪从眼睛里跑出来,滴在我的膝盖上,有着冰凉的感觉。
我闭起眼睛。
我好像看到了我自己,是那个年少的我,我的右耳上镶着一个情侣耳钉,我身边还有万娟,另一人是林梧,我亲爱的小宝同学。
他正望着我笑,他的目光是那样温柔,他的模样是那样稚嫩,他跟我说:“你不喜欢吃肉啊?”
我见到了桌上的小肉片,那些被我无情抛弃的小肉片,我很想哭,其实我已经哭了,那些不听我话的眼泪很讨厌,可我真的好爱哭,我这个不听话的孩子。
我望着林梧脸上的笑容,我好想告诉他,告诉他一些话。
“不,我喜欢吃肉。”
“其实,我喜欢吃饵丝。”
“那些都不重要,最最重要的一点,我,我是十七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