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之于国也:犹衡于轻重也,墨之于曲直,规矩之于圜也。故衡县,不可欺轻重;绳墨陈,不可欺曲直;规矩设,不可欺方圆;君子礼,不可诬奸诈。是故隆礼由礼,之有方之士不隆礼、不礼,谓之无之民。敬让道也。故以宗庙则敬,入朝廷则贵有位,以处家则父子亲兄弟和,以乡里则长幼序。孔子曰“安上治民莫善于礼。此之谓也
裴令公有俊容儀,脫冠冕粗服亂頭皆好。時人以為“玉”。見者曰:“見裴叔則如玉上行,光映照人。
君之丧:三日子、夫人杖,五日殡,授大夫世妇杖子、大夫寝门之外,寝门之内辑之;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。有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卜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夫所则杖。大夫之:三日之朝既殡,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夫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,世妇之命授人杖。之丧:二日而殡,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之命如大夫,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。皆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哭则辑杖。弃杖者,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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