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的清晨,南海市的空气都是温柔的,宁静的阳光透过房间窗帘投进一束狭窄的光束。
“郁子啊,你也老大不小的了。这次这个男孩真的很优秀的,又高又帅,年纪轻轻就接管了家族企业。我仔仔细细打听过了,和你还是高中同级的呢!”
“哎呀,妈,我真的没兴趣。”郁雾因为被人打扰了清梦,用藕臂捂着眼睛,微微不耐。
电话那头传来一声雷霆之怒:“死丫头,这个男孩这么优秀你见都不见就拒绝!我不管,今天你是去也得去,不去也得去!否则你看我回来怎么收拾你!”
叶红棉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势,郁雾叹气:“那我就只去见一面,不合适就算了,行不?我的好母亲?”
叶红棉满意了:“好了,你可以起来收拾收拾了,记得啊,打扮漂亮一点儿。”
郁雾挂断电话,顶着一头鸡窝头,坐了起来,捧着头发发出一阵尖锐的鸣叫。
相亲什么的,最讨厌了。
她瞥了一眼手机上的短信,是叶红棉女士发来的,她说她会核查她今日到底去没去相亲,叫她不准临阵脱逃。
郁雾磨牙,看来叶红棉女士这次很看重这次相亲。
既然逃不过去,郁雾只能认命起床了。
郁雾今年二十六岁,毕业后一直在东宁市工作,今年回到南海市,准备接手家族企业。像天底下所有父母一样,郁雾的母亲叶红棉,非常热衷于给女儿相亲,生害怕女儿嫁不出去。
郁雾起床洗了个澡,头发和身体裹着白色浴巾,裸露的皮肤雪白如牛奶。因为没睡醒,她无精打采坐在梳妆桌前怔怔半晌。
想了想,她先去衣帽间换了衣服。视线从一件件品牌当季新品略过,最后选了一件某意大利品牌当季西装分体露腰套裙。
套上裙子,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蛮腰,郁雾满意笑笑,走去梳妆台,开始化妆。
她梳妆完毕,脚踩高跟鞋,拿上车钥匙,潇洒出门。
*
来到指定的咖啡店,停好车,郁雾走进布置优雅,窗明几净的店内。
视线略微一扫,看到靠着明净窗户边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,阳光洒在他半边立体的侧颜。男人双肩挺阔,骨节分明的手指握在杯柄。他视线落在窗外,像是在思考着什么。
那一瞬间,肩头像是有千钧重,压得人喘不过气来。
或许,你有没有在年少时爱过一个人?青涩懵懂的年纪,年少轻狂的少年,那样深刻的爱.....与恨。
郁雾隔着咖啡店的雕花镂空屏风,身体被灌铅,静静凝视着对面挺拔的男人。
喜欢他,真的很喜欢他。
喜欢到时隔多年见到他,胸腔还是会涌起一股酸楚,在心头横冲直撞,撞得人眼睛鼻头发酸。
这一切荒谬离奇的像一枕烟花梦,绚丽多彩,五光迷目,却又害怕它转瞬即逝。
郁雾全身血液凝固,久久不能移动半分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她深呼吸一口气,反复骗自己不会是那个人,不会这么巧的。但是视线始终像被磁铁吸住,一刻也不能从他身上移开。
这是一种磁场的致命吸引,郁雾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。
郁雾像影子一样徐徐飘过去,坐下,桌子对面的男人转过头来。
视线相撞的一瞬间——
世界都静止了。
空气悬滞,郁雾心脏漏了几个节拍。
心就像是从高空落了地,砰的一声摔成一滩肉泥。
咖啡馆音乐静静流淌,头顶中央空调发出细微嗡嗡声响。冷空气垂直灌入头顶,郁雾感觉后背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。
男人伸出骨肉匀称的手,英挺痞气的五官露出一个浅笑:“你好,柯延臣。”
男人的声线低沉醇厚,比年少时更有质感。
郁雾的心就像是被烫了一下,她猛地失态转头,紧紧抿唇,双手抱肩,看向窗外。
时值五月,正午的阳光温暖明媚普照大地,窗前树影浮动。
郁雾却觉得全身发冷。
柯延臣并不在乎郁雾的失礼,他微抬眉骨,薄薄眼皮内敛,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,收回手。脊背向后靠在椅背上,继续说道:“你就是郁雾吧,王阿姨把你的情况都给我说过了。我对你挺满意的,郁小姐,是否有想了解的?”
对面的女人仍然看向窗外,一张精致的小脸,脖颈修长,气质上佳,怔怔半天没有反应。
“郁小姐?”柯延臣轻唤。
郁雾猛地转过头来,轻蹙柳眉。喉咙堵了好多东西,想逼问的对峙的,词句纷飞错乱,全都汹涌堵在喉咙口。她眼眶红了,怔怔地问:“你,真的不记得我了吗?”
柯延臣有点摸不着头脑,轻轻皱了皱眉,“郁小姐,我们之前认识吗?”
郁雾眼角发酸,唇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,低低摇头,喃了句:“是我认错人了。”
心里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酸胀胀。
她复又抬头,仔细打量他。柯延臣身形更加高挑挺拔,肩宽体阔。五官俊美凛冽,气质矜贵。慵懒的邪魅与英气在他身上融合的恰如其分。看得出来,今天他在刻意收敛他漫不经心的冷漠与锋芒。
他们,明明是彼此的初恋。
豆蔻年华,他对她许下那样郑重虔诚的承诺,拿出与全世界为敌的勇气保护她。
他怎么能,完全忘记她了呢?
真是有够讽刺的。
都说辜负真心的人应该吞一万根针,可郁雾觉得,先是往往是被辜负的那个人,实实在在有了吞一万根针的痛苦感受。
利己者从来利落抽身,轻松开启新生活。
只有被困在回忆里的人,苦苦挣扎,自我检讨,反复咀嚼那少得可怜的“甜蜜”。很长一段时间,郁雾都不明白,他为什么能那么轻易就放下,而她明明遍体鳞伤,血肉模糊,却仍然放不下。
她对于柯延臣,是生理性喜欢,荷尔蒙吸引。
没遇见柯延臣之前,郁雾以为人只会爱上一个品格高尚的人。后来才发现,爱就是明知道他凉薄又利己,在心底恨了他千百遍,可再次遇见他,仍然控制不住地,想看他。
她知道呀,知道他是一痞坏混球。但是他就是有那样的魅力,让你明知飞蛾扑火,也清醒地沉沦。